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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9999js金沙老品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1-16   阅读:[]

   根据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开展我院2021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立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评审委员会

   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,认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
   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申请者应满足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
(二)申请者需提交个人家庭经济情况自述材料、《内蒙古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表》及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

三、 评审程序

(一)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(111917:30前)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二)学院审核材料。

(三)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进行初审。

(四)评审结果公示3-5个工作日,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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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O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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