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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学工处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5-28   阅读:[]

 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8-2019年内地高校新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拨付工作的函》(新教函[2019]974号)、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开展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选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、专科学生(以下简称学生)中新疆籍各民族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评审依据

各学院严格按照《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、《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进行评选,切实将助学金落实到位。

三、需提交的评审材料

各学院汇总《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案表》(附件2)电子版材料于63日前发送至资助管理中心李雪萌OA处。

附件:

1、《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》

2、《内蒙古科技大学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备案表》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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